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 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

admin 5个月前 (06-21) 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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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审计移送处理工作,保障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 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 *** ,侵删)

一、审计移送处理是指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反廉政规定、管理不规范等情形,可能影响国家利益或者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但不属于审计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交给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或者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专业机关处理。

二、审计机关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移送处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对于需要移交给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 ***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被审计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

(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管理不规范,可能引发重大风险的;

(四)其他需要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情形。

四、审计机关在移送处理过程中,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收集工作,列明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问题事实、证据材料等,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五、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移交的事项,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于审计移送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实施办法由审计机关负责解释。

是《审计移送处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如有需要可以进一步了解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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