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新企业认定条件详解 山东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持续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山东省政府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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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肇庆市市民:
随着新一年的到来,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我们特此发布本公告,以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明确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大家的税收负担,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可以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来说,对于子女在肇庆市就读的纳税人,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的教育费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或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可以扣除400元/月;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方面,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分别扣除每月1500元和每月800元;对于赡养老人支出,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元,非独生子女则分摊扣除。
为了确保大家能够顺利地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我们特别提醒各位市民注意以下几点:
1、纳税人需确保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准确无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更正。
2、纳税人需关注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来源情况,如子女就读学校、继续教育机构、住房租赁合同等,如来源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相关方进行更新。
3、纳税人需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的公告为准,逾期未申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益。
申报方式上,纳税人可以通过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或指定渠道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咨询。
在此,我们再次强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福利,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申报并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共同促进肇庆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们提醒各位市民注意防范虚假申报、恶意扣款等违法行为,如有疑虑,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肇庆市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日期: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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