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引领税务事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作为税务系统的重要一员,肩负着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税收秩序、服务纳税人等重要职责,本文将详细介绍长春市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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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付款证明书
尊敬的收款方及相关单位:
本证明书旨在证明,本人(代付款人)已为(被代付款人)代为支付了相关款项,并特此出具此个人代付款证明。
(被代付款人)因(具体原因),无法亲自进行支付,特委托本人(代付款人)代为支付相关款项,本人在充分了解并同意此代付款事项后,已按照约定完成了代付款项的支付工作。
1、代付款时间:XXXX年XX月XX日。
2、代付款金额:(具体金额)元人民币。
3、代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
4、代付款用途:(具体用途),如购物、医疗费用、交通罚款等。
本人(代付款人)在此证明,已按照(被代付款人)的委托,成功代为支付了上述款项,并确保所提供的支付凭证真实有效,本人对本次代付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为证明本次代付款事项的真实性,本人特附上以下相关附件:
1、银行转账记录截图或相关支付凭证复印件;
2、(被代付款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代付款人)对本次代付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违法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被代付款人)对本次代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证明书仅作为证明本人已为(被代付款人)代为支付相关款项的凭证,不涉及其他法律效应。
4、本证明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长期,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次代付款项的支付,不代表(代付款人)与(被代付款人)之间存在任何其他经济关系或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其他经济或法律事项,需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2、本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收款方),一份留存备查。
3、本证明书的出具,不意味着对(被代付款人)的债务承担或担保责任,如有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4、本证明书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及支付信息,本人承诺将予以保密,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人(代付款人)在此签署并确认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本证明书签署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此处可附上代付款人的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注:此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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