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第47号公告 哈尔滨第47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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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本公告,本公告旨在明确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市民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哈尔滨第47号公告 哈尔滨第47号公告
(图片来源 *** ,侵删)

疫情防控措施

1、全市范围内实行严格的社区封闭管理,所有居民必须配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排查。

2、全市范围内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会议、演出、展览等。

3、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4、全市范围内加强消毒工作,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消毒。

5、全市范围内加强医疗资源调配,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6、全市范围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居民行为规范

1、居民应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排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行程。

2、居民应遵守社区封闭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外出或聚集,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应向社区报备并获得批准。

3、居民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区域。

4、居民应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保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

5、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社区。

企业单位管理

1、企业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2、企业单位应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排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3、企业单位应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生活,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4、企业单位应加强场所消毒和通风,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5、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企业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交通管理

1、全市范围内加强交通管控,限制车辆通行和停放。

2、公共交通工具应加强消毒和通风,乘客必须佩戴口罩。

3、对于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责任与处罚

1、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市民和企业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违反社区封闭管理、不佩戴口罩、聚集等行为,将进行劝导和处罚。

3、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市民和企业单位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附则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哈尔滨市人民 *** 所有。

3、市民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拨打疫情防控咨询 *** 或向社区工作人员咨询。

4、本公告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公告旨在规范市民行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呼吁企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排查工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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