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admin 6个月前 (05-23) 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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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汇算清缴时间:本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为6月30日。

申报方式:纳税人需通过国家税务局指定的渠道进行申报,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税务局、手机APP等,申报过程中,纳税人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

申报内容: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收入、支出、财产等信息,申报过程中,纳税人需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退税和补税:纳税人如存在退税或补税情况,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对于符合补税要求的纳税人,需及时补缴税款。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纳税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追缴税款等。

咨询和监督:纳税人如对相关政策或申报流程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或反映相关情况,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官方渠道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请广大纳税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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