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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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章 总则

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图片来源 *** ,侵删)

之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审计大学的招生工作,保证招生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审计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本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南京审计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 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五条 南京审计大学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条 南京审计大学的招生对象包括: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2、符合相关省份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

3、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南京审计大学录取原则如下:

1、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确保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能够被录取;

2、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按照政策给予加分或降分;

3、对于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4、对于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满分的80%以上;

5、对于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生,按照国家体检标准进行录取。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学费标准:南京审计大学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学校官网查询。

第九条 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可在学校官网查询。

第十条 联系方式: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可在学校官网查询。

第十一条 附则:本招生章程由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有任何争议或问题,应以南京审计大学的解释为准。

是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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